【刑】开头能组哪些词
- 1 . 刑案- 1.刑事案件。 
- 2 . 刑辟- 1.刑法;刑律。 
- 3 . 刑贬- 1.减刑,宽缓刑罚。 
- 4 . 刑柄- 1.指刑官的权力。 
- 5 . 刑不上大夫- 1.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享受的特权之一,是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于市",而"于朝"。 
- 6 . 刑部- 1.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 7 . 刑残- 1.用刑严酷。《墨子.非儒下》:"佛肸以中牟叛,桼雕刑残。"王焕镳校释:"漆雕刑残,犹言漆雕刑杀残暴也。"一说,形体残缺。毕沅校注:"《孔丛》作'漆雕开形残'。" 
- 8 . 刑曹- 1.分管刑事的官署或属官。 
- 9 . 刑察- 1.谓明察刑事。 
- 10 . 刑场- 1.处决罪犯的地方。 
- 11 . 刑车- 1.运载犯人的专用车。 
- 12 . 刑臣- 1.古时指受过宫刑的阉人。即后来的宦官,太监。 
- 13 . 刑冲- 1.星相术语。指地支中相妨害的两类情况。刑:子刑卯,卯刑子,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辰午酉亥自刑。冲: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 
- 14 . 刑厝- 1.见"刑错"。 
- 15 . 刑措- 1.见"刑错"。 
- 16 . 刑措不用- 措:设置,设施。刑法放置起来而不用。形容政治清平。 
- 17 . 刑错- 1.亦作"刑措"。亦作"刑厝"。 2.置刑法而不用。 
- 18 . 刑德- 1.刑罚与教化;刑罚与恩赏。 2.古人以刑为阴克,以德为阳生,附会五行生克之说。 
- 19 . 刑典- 1.刑法,法典。 
- 20 . 刑鼎- 1.铸有刑法条文的鼎。 
- 21 . 刑断- 1.断案。 
- 22 . 刑厄- 1.灾难。 
- 23 . 刑罚- 法院惩罚罪犯的强制方法。内容为剥夺罪犯的某种权益--财产、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一般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 24 . 刑法- 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规定用什么刑罚加以处罚的法律。狭义的刑法仅指具有完整体系和普遍适用性的基本刑事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广义的刑法还包括刑事单行法律,如《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80年起施行,1997年作了修订。 
- 25 . 刑法典- 1.经过系统整理,并确立一定体系的刑事法律文件。 
- 26 . 刑法志- 1.旧时纪传体断代史中以综述刑法为内容的篇目。汉代班固的《汉书》首创这种体制,后来各代史书多数沿用。或称《刑罚志》﹑《刑志》。 
- 27 . 刑范- 1.铸造器物的模子。刑,通"型",模型。 2.法度。 
- 28 . 刑妨- 1.犹刑克。 
- 29 . 刑房- 1.旧时衙门中掌理刑事案件的分署。 2.指刑房的书吏。 
- 30 . 刑官- 1.掌刑法的官吏。 
- 31 . 刑害- 1.星相术语。三刑六害的合称。三刑:子卯为一刑;寅巳申为二刑;丑戌未为三刑。凡逢三刑则凶。六害:谓与六合相冲之辰。如正月建寅,与亥合而巳冲之,故寅与巳害。二月建卯与戌合而辰冲之,故卯与辰害。 
- 32 . 刑轘- 1.施车裂之刑。 
- 33 . 刑祸- 1.灾祸。 
- 34 . 刑迹- 1.形迹。 
- 35 . 刑家- 1.受刑者的家族。 
- 36 . 刑翦- 1.犹割剪。 
- 37 . 刑蹇- 1.犹刑克。 
- 38 . 刑教- 1.刑罚与教化。 
- 39 . 刑劫- 1.谓滥用刑罚。刑,刑罚;劫,挟持。 
- 40 . 刑禁- 1.刑罚禁令。 
- 41 . 刑经圣制- 1.北周宣帝制订的法律。 
- 42 . 刑警- 1.刑事警察的简称。 
- 43 . 刑具- 1.用刑的器具,如夹棍﹑绞架等。 
- 44 . 刑均- 1.受到同样的刑罚。 
- 45 . 刑拷- 1.施刑拷问。 
- 46 . 刑科- 1.刑法的条款。 2.明清时六科之一,负责处理刑事案件。 
- 47 . 刑克- 1.星相术语。谓三刑相害,五行相克。 
- 48 . 刑礼房- 1.唐代中书省属下的政务部门之一,掌管刑﹑礼。 
- 49 . 刑理- 1.刑法;法律。 
- 50 . 刑吏- 1.行刑的吏卒。 
- 51 . 刑例- 1.惩罚罪犯的法规条例。 
- 52 . 刑隶- 1.因犯罪被官府判作奴隶的人。亦特指阉人。 
- 53 . 刑僇- 1.见"刑戮"。 
- 54 . 刑戮- 1.亦作"刑僇"。 2.受刑罚或被处死。 3.指各种刑罚。 
- 55 . 刑律- 1.刑事法规。 
- 56 . 刑论- 1.判刑论罪。 
- 57 . 刑马- 1.古代结盟要杀马歃血,立誓为信,称"刑马"。 
- 58 . 刑满- 1.服刑期满。 
- 59 . 刑民- 1.受刑之民。 
- 60 . 刑名- 1.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学派。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之学",亦省作"刑名"。韩非子亦尚"刑名"。 2.刑罚的名称。 3.刑律。 4.引申为刑事案件。 5.即刑名师爷。 
- 61 . 刑名师爷- 1.古代官署中负责处理刑事判牍的幕友。 
- 62 . 刑命- 1.惩罚之令。 
- 63 . 刑牛- 1.古代盟誓时作牺牲用的牛。 
- 64 . 刑篇- 1.见"刑签"。 
- 65 . 刑期- 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 66 . 刑期无刑-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 67 . 刑器- 1.即刑鼎。古时铸刑书于鼎,因称刑鼎为刑器。 2.刑具。 
- 68 . 刑签- 1.亦作"刑篇"。 2.刑法条文。 
- 69 . 刑谴- 1.刑罚。 
- 70 . 刑清- 1.刑罚公正清明。语本《易.豫》:"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 71 . 刑黥- 1.古代肉刑的一种,即墨刑。在人面额刺字后用墨涂之,作受刑的标志。 
- 72 . 刑人- 1.加刑于人。 2.受刑之人。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劳役的奴隶。 3.特指宦官。 
- 73 . 刑辱- 1.用刑罚侮辱。 
- 74 . 刑杀- 1.处以死刑。 
- 75 . 刑伤- 1.杀伤。 2.受刑后的创伤。 
- 76 . 刑赏- 1.刑罚与奖赏。 
- 77 . 刑神- 1.掌刑杀之神。 
- 78 . 刑牲- 1.谓古时为了祭祀或盟约而杀牲畜。 
- 79 . 刑史- 1.古代刑官下属主管文书的小吏。 
- 80 . 刑事- 1.对"民事"而言。有关刑法的。 
- 81 . 刑事案件- 1.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 82 . 刑事处分- 即“刑事制裁”。 
- 83 . 刑事法庭- 1.见"刑事审判庭"。 
- 84 . 刑事犯- 1.触犯刑法,负有刑事责任的罪犯。 
- 85 . 刑事犯罪- 指一切犯罪。 
- 86 . 刑事警察- 1.刑事侦查工作人员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人员的总称。在我国,刑事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是公安部门领导下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支专门队伍。 
- 87 . 刑事拘留- 拘留的一种。在我国,指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先予关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情况。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88 . 刑事审判庭- 1.亦称"刑事法庭"。省称"刑庭"。 2.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 
- 89 . 刑事诉讼- 为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要不要处刑、如何处刑的问题而进行的诉讼。在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 90 . 刑事诉讼法- 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我国在1979年制订刑事诉讼法,1996年作了修订,其内容包括任务、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 
- 91 . 刑事责任- 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还对精神病人、醉酒人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规定。 
- 92 . 刑事制裁- 亦称“刑事处分”。法律制裁的一种。即由法院对罪犯判处刑罚。 
- 93 . 刑室- 1.审讯用刑的屋子。 
- 94 . 刑书- 1.刑法的条文。 2.刑部尚书的简称。 3.掌管文书的狱吏。 
- 95 . 刑讼- 1.刑罚和诉讼。 
- 96 . 刑所- 1.犹刑场。 
- 97 . 刑堂- 1. 旧指用刑的公堂。 
- 98 . 刑天- 1.神话人物。 
- 99 . 刑殄- 1.征讨消灭。 
- 100 . 刑厅- 1.掌管刑事的官吏。 
- 101 . 刑庭- 1.见"刑事审判庭"。 
- 102 . 刑统- 1.我国封建社会刑法和刑律统类的简称。犹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以《唐律疏议》为体例,结合当时施行的格﹑敕法令分类编成,自唐至宋,历代沿袭。始于唐宣宗大中年间的《大中刑法统类》,现仅存《宋刑统》。 
- 103 . 刑徒- 1.受刑之人;囚徒。 2.指徒刑。 
- 104 . 刑徒砖- 1.东汉时代埋葬刑徒时所刻的文字砖,和刑徒一同埋入坑内。上刻刑徒部属﹑来自何地﹑刑名﹑姓名和死亡日期等内容。 
- 105 . 刑网- 1.犹法网。喻严密的法律条规。 
- 106 . 刑威- 1.谓严历执法,使民畏慑。 2.刑罚。 
- 107 . 刑剭- 1.谓将有罪之贵族﹑大臣刑杀于户内,而不在市上施刑。 
- 108 . 刑仵- 1.犹仵作。旧时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 
- 109 . 刑席- 1.清代官署中主办刑事判牍的幕友,俗称刑名师爷。 
- 110 . 刑宪- 1.刑法。 2.刑罚。 
- 111 . 刑象- 1.古代描绘刑罚的图像。用以公诸民众,以示儆戒。 
- 112 . 刑械- 1.谓用刑具械系。 
- 113 . 刑星- 1.太白星。 
- 114 . 刑胥- 1.刑部的下属小吏。 
- 115 . 刑讯- 1.用刑罚审讯。 
- 116 . 刑奄- 1.宫刑。 2.指阉人。 
- 117 . 刑谳- 1.议罪定案。 
- 118 . 刑于- 1.亦作"刑于"。 2.谓以礼法对待。 3.指夫妇和睦。 
- 119 . 刑于之化- 指以礼法对待。后用以指夫妇和睦。 
- 120 . 刑余- 1.受过肉刑;判过刑。 2.指受过肉刑的人。 3.指阉人。即受过宫刑的人。 4.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古代有髡刑,而和尚必须剃光头,故称为"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