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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结尾能组哪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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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

    1.曲法﹔违法。

  • 2 . 白

    1.佛教语。一切善法的总称。

  • 3 . 拔轴

    1.古代建筑打地基的一种方法。

  • 4 . 败

    1.败坏法规﹑制度。

  • 5 . 变

    指历史上对国家的法令制度做重大的变革:~维新。

  • 6 . 变分

    求依赖于某些未知函数的泛函数极值的方法。与微分学中函数极值问题相类似。最速降线问题、短程线问题和等周问题等是古典变分学研究的典型问题。

  • 7 . 辟

    1.见"辟灋"。

  • 8 . 币

    1.国家所规定的货币法制。

  • 9 . 按

    1.依法。

  • 10 . 案

    1.谓执法。 2.指切脉之法。

  • 11 . 八阵

    1.即八阵图。

  • 12 . 邦

    1.亦作"邦灋"。 2.管理百姓的通法。亦泛指国家大法。

  • 13 . 百

    1.佛教语。佛教唯识宗说明世间﹑出世间一切现象的总称。

  • 14 . 仓

    1.有关国家粮仓管理事务的条例法律。

  • 15 . 扳罾

    1.书法的执笔法之一。食指推上,如渔人之扳罾,故称。

  • 16 . 八

    1.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 2.明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称职的分老疾﹑疲软﹑贪酷﹑不谨四项。成化时加才力不及一项。清代分贪﹑酷﹑疲软无为﹑不谨慎﹑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足八种情况﹐而分别加以处置﹐称八法。 3.汉字笔画有侧(点)﹑勒(横)﹑努(直)﹑趯(钩)﹑策(斜画向上)﹑掠(撇)﹑啄(右边短撇)﹑磔(捺)﹐谓之八法。多以指书法。

  • 17 . 办

    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想~ㄧ他不答应,你也拿他没~。

  • 18 . 棒

    1.用棒的套路招式。武术的一种。

  • 19 . 保险

    有关保险的机构、管理和保险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规。

  • 20 . 禀

    1.犹取法。

  • 21 . 辩证

    ①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它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所引起的。在历史上辩证法经历了自发、唯心、唯物三个阶段。辩证法只有发展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才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②特指唯物辩证法。

  • 22 . 不请之

    1.佛教语。谓佛陀在无人请问时,随机宣说的特别教旨。其内容即净土法门;其形式即十二分教中的优陀那[梵Ud?na],意为无问自说。见《翻译名义集·十二分教》。

  • 23 . 本

    1.原来的有关法律条款。 2.这项法律。

  • 24 . 兵役

    1.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

  • 25 . 持

    1.执法。

  • 26 . 裱

    1.装裱书画的格式。

  • 27 . 逼

    1.象声词。

  • 28 . 比

    1.亦作"比灋"。 2.核查统计户口财产的法令。

  • 29 . 笔外

    1.指意在言外的笔法。

  • 30 . 笔

    写字、画画、作文的技巧或特色:他的字,~圆润秀美ㄧ他以豪放的~,写出了大草原的风光。

  • 31 . 笔画查字

    1.汉字查字法之一。按笔画多少编排汉字﹐画数少的在前﹐画数多的在后﹐用时依此查检。

  • 32 . 辩

    1.谓有关法典的争讼。

  • 33 . 不公不

    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 34 . 差

    1.吏部选授官吏的条例,又称《差注条法》。 2.指徭役赋敛。 3.犹做法。

  • 35 . 弊

    1.指不合时宜的法度。

  • 36 . 不及之

    指不适用的法规。

  • 37 . 兵

    中国古代指治军用兵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战略战术和治军理论等。研究兵法的学者称为兵家,代表人物有孙武、吴起、孙膑、尉缭、韩信等。论述兵法的著作称为兵书,故“兵法”一词往往与“兵书”通用。

  • 38 . 禅

    1.佛教语。以小乘上座部为代表的坐禅八静之法。专注一心,调整出入息。

  • 39 . 变戏

    (~儿)表演魔术。

  • 40 . 别无它

    没有任何别的办法。

  • 41 . 表音

    1. 用书写符号或印刷符号表现某一语言的读音的方法。

  • 42 . 常平

    1.即常平。

  • 43 . 常

    1.固定的法律﹑制度。 2.通例;通常的原则。 3.谓长久之计。

  • 44 . 拨镫

    1.书法用语。指作字运笔的方法。各家解说不同﹐大致可分三说:(1)唐林韫《拨镫序》:"镫﹐马镫也﹐盖以笔管着中指﹑无名指尖令圆活易转动﹐笔皆直则虎口间圆如马镫也。足踏马镫浅则易转运﹐手执笔管亦欲其浅则易转动矣。"(2)《说郛》卷二九引宋陈宾《桃源手听.书法》》"钱邓州若水尝言﹐古之善书﹐鲜有得笔法者﹐唐陆希声得之﹐凡五字﹐擫﹑押﹑钩﹑格﹑枑﹐用笔双钩﹐则点画遒劲而尽妙矣﹐谓之拨镫法。"(3)明杨慎《拨镫法》:"镫﹐古灯字﹐拨镫﹑画沙﹑悬针﹑垂露﹐皆谕言。拨镫如挑灯﹐不急不徐也。"

  • 45 . 不变之

    不可改变的法则。

  • 46 . 不二

    1.同"不二法门"。

  • 47 . 不

    违法:不法行为|不法奸商。

  • 48 . 不成文

    “成文法”的对称。未经国家立法程序制定,但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惯、判例等。

  • 49 . 成文

    “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我国的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

  • 50 . 查字

    1.又称检字法。字典﹑词典或其他工具书中文字排列次序的检索方法。大致按字形﹑读音﹑词义分为三类。字形查字法有部首﹑笔划﹑四角号码等;读音查字法有字母顺序﹑音节顺序﹑韵目顺序等;词义查字法按意义分类排列。

  • 51 . 不拘文

    拘:拘泥。不拘守成文法令。指处理政务等不受条文限制,关于掌握纲领。

  • 52 . 雠

    1.运用法制。

  • 53 . 忏

    1.佛教礼忏的仪制。始于南朝梁武帝萧衍为妃郗氏制《慈悲道场忏法》。自后有《水忏法》﹑《观音忏法》﹑《阿弥陀忏法》等。见《释氏通鉴》卷五。

  • 54 . 不足为

    不值得学习、效法。

  • 55 . 差异

    探求现象因果联系的方法之一。如果在被研究的现象出现的场合与它不出现的场合中,只有一种先行情况在前一种场合出现而在后一种场合不出现,那么这种情况就是该现象的原因。如将闹钟放在玻璃罩里,使它打铃,可以听见铃声;再把玻璃罩里的空气抽掉,闹钟打铃时就听不见铃声了。由此认为空气是声音传播的原因。差异法得出的结果也有或然性。

  • 56 . 蝉翼

    1.用薄纸拓印碑帖的方法。

  • 57 . 草

    1.草书之法。

  • 58 . 插值

    一种求函数近似值的数值方法。若已知函数f(x)在n+1个点的值f(xi)(i=0,1,2,…,n),要求作出适当的函数φ(x)逼近f(x),使得φ(xi)=f(xi),函数φ(x)称为f(x)的“插值函数”,xi称为“插值节点”。如果φ(x)为多项式,就称它为“插值多项式”。插值法是函数逼近的重要方法,也是导出许多其他数值方法的出发点。

  • 59 . 笞

    1.施行笞刑的法规。

  • 60 . 长

    1.长久不变的法令制度。 2.长久之计。

  • 61 . 钞

    1.见"钞引法"。

  • 62 . 钞引

    1.纸币的发行制度。

  • 63 . 逞

    1.施展法力。

  • 64 . 程

    1.程式;法则。

  • 65 . 程序

    亦称“审判法”、“诉讼法”。“实体法”的对称。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 66 . 处

    1.安排;处理。

  • 67 . 黜落

    1.除名﹑落榜的法规。

  • 68 . 成

    1.既定之法。 2.犹榜样。 3.成为法令;制定法令。

  • 69 . 大

    1.基本法则。 2.指国家的重要法令或根本法。 3.指朝廷的纲纪。 4.佛教语。谓大乘佛法。 5.复姓。宋代有大法乐霖。

  • 70 . 皴

    1.中国画技法名。是表现山石﹑峰峦和树身表皮的脉络纹理的画法。画时先勾出轮廓﹐再用淡干墨侧笔而画。表现山石﹑峰峦的﹐主要有披麻皴﹑雨点皴﹑卷云皴﹑解索皴﹑牛毛皴﹑大斧劈皴﹑小斧劈皴等;表现树身表皮的﹐有鳞皴﹑绳皴﹑横皴等。

  • 71 . 乘

    1.数学中基本运算方法之一。最简单的是正整数的乘法,即几个相同的数连加的简便算法,用连加的次数来乘被加数。例如2连加5次,就用5来乘2。参见"除法"。

  • 72 . 传

    1.佛教谓师徒以佛法相传授。 2.泛指以学问﹑方法相传授。

  • 73 . 春秋笔

    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

  • 74 . 敕

    1.整饬法令。

  • 75 . 创作方

    又称“艺术方法”。指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中所遵循的艺术思维和艺术表现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作家、艺术家采用何种创作方法既受其世界观影响,也受其生活实践和艺术修养影响。

  • 76 . 垂

    1.垂示法则。

  • 77 . 出世

    1.佛教谓达到超脱生死境界之法。

  • 78 . 大大

    高大魁梧的样子。

  • 79 . 抵

    1.犹伏法。 2.犯法。

  • 80 . 出入

    1.一种读书法,谓深入理解,灵活运用。

  • 81 . 除

    1.数学名词。数学中基本运算之一。一个数被另一个数(不是零)分成若干等分的方法。是乘法的逆运算。

  • 82 . 创造方

    进行发明和创造时的技巧和手段。包括科学发现方法、技术发明方法、艺术创新方法、管理改革方法和生活开拓方法等。通常可分为逻辑性方法、经验性方法、历史性方法和文化性方法。

  • 83 . 奉公如

    奉行公事,遵守法令。

  • 84 . 奉公守

    奉:奉行;公:公务。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办事守规矩。

  • 85 . 贷

    1.枉法宽免。

  • 86 . 耳针疗

    在耳郭的阳性反应点和耳穴上针刺以治疗疾病的方法。具有适应症广、奏效迅速、副作用少和操作简便等优点,并有防病保健作用。耳穴作为人体各部的反应点,在此点上作针刺时便可治疗有关部位的病症。

  • 87 . 二会子

    1.旧时称二禬子教所行之妖法。

  • 88 . 词

    1.填词的法则。 2.指语法学中研究词的形态变化的部分。包括词的构造﹑变化和分类等内容。

  • 89 . 厎

    1.谓确定办法。

  • 90 . 鹾

    1.管理盐务的法令。

  • 91 . 底

    1.谓确定法式。

  • 92 . 单行

    只调整某一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如收养法、继承法),或只适用于某个地区的法律、法规(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只适用于某些特定人的法律、法规(如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 93 . 灯

    1.一种迷信幻术。燃点香烛,使其烟氛现出楼台殿阁等幻象。古代用以祛病。

  • 94 . 大可师

    师法:学习效法。值得学习和效法。

  • 95 . 东土

    1.指中国佛法。

  • 96 . 盗

    1.盗律。

  • 97 . 错

    1.设立法度﹐推行法制。错﹐通"措"。

  • 98 . 犯

    违反法律、法令:知法~ㄧ谁犯了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99 . 得

    采用正确方法;找到窍门:管理得法|经营得法|教育得法。

  • 100 . 打

    1. 游戏、比赛中特定的行动、花招。如:大部分依仗跑动的打法。

  • 101 . 大经大

    根本的原则和法规。

  • 102 . 带叙

    1.史传的一种方法。即其人不必立传,而在他人传内顺便略叙。

  • 103 . 待定系数

    一种常用的数学方法。对于某些数学问题,如果已知所求结果具有某种确定的形式,则可引进一些尚待确定的系数来表示这种结果,通过已知条件建立起给定的算式和结果之间的恒等式,得到以待定系数为元的方程或方程组,解之即得待定的系数。广泛应用于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求函数的解析式和曲线的方程等。

  • 104 . 刀

    特指刻印章时用刀的技法。主要有冲刀、切刀两种。冲刀起刀时刀杆与印面成约30°角,刻时以腕力驱使刀锋入石前冲。切刀起刀时与印面成约65°角,刻时先以刀锋右角入石,继以刀刃下切直至刀锋左角入石。

  • 105 . 调

    1.花头﹔花招。

  • 106 . 道

    1.道理法度。 2.遵循效法。 3.遵守法制。 4.道教的教义。 5.道教的法术。 6.即佛法。 7.泛指宗教的学说与法术。

  • 107 . 德

    1.儒家谓合乎仁德的礼法。

  • 108 . 典

    1.典章法规。

  • 109 . 风流调

    1.谓调情的手法。

  • 110 . 动静有

    法:常规,法则。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常规。指行动合乎规范。

  • 111 . 典执

    1.太平天国的高级法官。

  • 112 . 点球决胜

    足球比赛规则之一。必须决出胜负的比赛终场平局时,用踢点球决定胜负的办法。由比赛终止时的双方在场队员按既定顺序交替各踢五次点球,进球多者为胜。如双方虽未踢满五次,而一方已肯定获胜,即可终止踢点球并宣布获胜队;如双方踢满五次,仍成平局,则由双方后续队员继续踢点球,直至决出胜负。

  • 113 . 电针疗

    针灸方法之一。针刺穴位得气后,留针期间应用电针仪在针柄上通以微量电流,以加强刺激作用而达治疗疾病的方法。一般用于神经、肌肉、泌尿生殖系等疾患的治疗。

  • 114 . 读

    1.亦作"读法"。 2.宣读法令。 3.指字应作何音读。 4.读解文字的方法﹔诵读文章的方法。

  • 115 . 定

    1.制定法令﹑法规﹑办法等。 2.规定,成法。

  • 116 . 定身

    1.神话故事中使对方不能动弹的法术,称"定身法"。

  • 117 . 动循矩

    循:遵循;矩:规矩;法:法则,礼法。举动遵循规矩礼法。形容一举一动都符合道德规范。

  • 118 . 斗

    用法术相斗(旧小说中的虚构)。比喻使用计谋,暗中争斗。

  • 119 . 讹

    1.谓为妖术所惑。

  • 120 . 度

    1.制度与法令。 2.丈量的标准。 3.古天文学术语。推测躔度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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