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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在中间组哪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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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比

    ①绘制地图或机械制图时,图上距离与它所表示的实际距离的比。 ②指线段比例尺,附在图边的表示比例的数字和线段。 ③制图用的一种工具,上面有几种不同比例的刻度。

  • 2 . 比失调

    1. 指比例不协调。

  • 3 . 比

    也称“比例税率”。不论课税对象的数额是多少,均按规定的同一比例课税的税率制。同一税种可按不同的税目,如商品类别、服务类别、行业类别等,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也可按不同的地区分别规定地区的比例税率。有免征额的课税对象,则在扣除免征额后按同一比例税率计征。

  • 4 . 比税制

    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都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制度。

  • 5 . 比因子

    1. 若两个量A和B满足关系式A=μB或B=μA,则称μ为比例因子。

  • 6 . 常

    1.按惯例送的钱。旧时官员﹑吏役向人勒索的名目之一。

  • 7 . 大比尺地图

    指比例尺大于或等于十万分之一的地图。常见的有军事地图、城市建设规划图和工程技术图等。是地形测量的直接成果或根据地形测量资料编绘而成。比例尺愈大,在图上所表示的区域范围愈小,而地物、地貌等内容则愈详细。

  • 8 . 法头

    1.指首先受到刑法条例惩处的人。

  • 9 . 毫无

    指全部如此,没有例外。

  • 10 . 举发凡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指分类举例,说明全书的体例。

  • 11 . 律

    1.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 12 . 起发凡

    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 13 . 市

    1.宋代商业附加税之一。又名市利钱。

  • 14 . 事

    1.按例付给的薪给。

  • 15 . 条

    1.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

  • 16 . 小比尺地图

    指比例尺小于或等于百万分之一的地图。采用地图投影法,先制成经纬网,再将各地理要素按相应的坐标转绘在图上,采用各种符号和文字注记,经制图综合编绘而成。

  • 17 . 有不兴,无不灭

    1.谓按照惯例办事。

  • 18 . 有可援

    有成例可以援引。

  • 19 . 中比尺地图

    指比例尺小于1∶10万至大于1∶100万的地图。根据大比例尺地图编绘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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