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演义》五十七回:“大丈夫先立功业,共扶明主,垂名竹帛。”
作谓语、定语;指载入史册。
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57回:“大丈夫先立功业,共扶明主,垂名竹帛。”
竹帛,典籍。垂名竹帛指在史籍上留名。《五代史平话・梁史・卷上》:“小人从相公行军,仰荷福荫,战无不胜,攻无不服,也指望垂名竹帛;愿相公保奏,得个帅府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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