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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结尾能组哪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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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百

    1.各种刑罚。

  • 2 . 八

    1.周代对八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后来总称刑政为八刑。

  • 3 . 熬

    1.忍受刑罚;经受刑罚。

  • 4 . 避

    1.谓避免触犯刑法。

  • 5 . 残

    1.毁坏形体。刑,通"形"。

  • 6 . 本

    1.法律名词。指刑法各本条所规定的刑罚。如某犯依法应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因某种特殊原因,根据刑法另一条规定,得以减轻,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原应判之六年徒刑即为本刑。

  • 7 . 变

    1.处理非常事件时,临时使用的刑法。

  • 8 . 薄

    1.轻罪;轻刑。 2.减损刑罚;不以刑罚为重。

  • 9 . 播

    1.施行刑法。

  • 10 . 笞

    1.古代的一种刑罚。用荆条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

  • 11 . 常

    1.一定的刑法。

  • 12 . 逞

    1.犹言肆用刑罚。

  • 13 . 错

    1.设置刑法而不用。错﹐通"措"。语本《荀子.议兵》﹕"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

  • 14 . 弛

    1.亦作"?刑"。 2.指弛刑徒。

  • 15 . 饬

    1.饬正刑法。一说谓修缮监狱﹑刑具。

  • 16 . 处

    1.依照法律对罪犯判处刑罚。

  • 17 . 鹑

    1.《宋史.王安石传》:"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开封当此人死,安石驳曰:'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以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后将此案称为"鹑刑"。

  • 18 . 从

    即“附加刑”(270页)。

  • 19 . 大

    1.重刑。多指死刑。 2.施重刑用的刑具。 3.大型。型﹐铸造器物的模型。

  • 20 . 电

    ①使电流通过人的身体,用来逼供的刑罚。 ②用电椅处死犯人的刑罚。

  • 21 . 抵

    1.受刑。

  • 22 . 德

    1.恩泽与刑罚。语本《左传.宣公十二年》:"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

  • 23 . 黩

    1.滥施刑罚。

  • 24 . 法

    1.法令典章。

  • 25 . 遁天之

    指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

  • 26 . 断

    1.判刑。

  • 27 . 典

    1.常刑。 2.见"典型"。 3.掌管刑法。 4.正法。 5.指受刑法。

  • 28 . 非

    在法律规定之外施行的残酷的肉体刑罚:~拷打 ㄧ受尽~折磨。

  • 29 . 毒

    残酷的肉刑:~拷打。

  • 30 . 定

    审判机关认定犯人应判处某种刑罚:~过重。

  • 31 . 动

    施用刑具。

  • 32 . 繁

    1.繁苛的刑罚。

  • 33 . 法定

    刑法对各种犯罪所规定的刑罚标准。我国的法定刑有个幅度,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法定刑的幅度就是从最高的五年有期徒刑到最低的管制。

  • 34 . 烦

    1.苛细的刑罚。

  • 35 . 燔

    1.烧人致死的残酷刑罚。

  • 36 . 伏

    1.被处决。

  • 37 . 宫

    古代阉割生殖器的残酷肉刑。

  • 38 . 甫

    1.即《尚书.吕刑》。周穆王时有关刑罚的文告,由吕侯请命而颁,后因吕侯后代改封甫侯,故《吕刑》又称《甫刑》。 2.借指周代刑法。

  • 39 . 国

    1.城中施行的刑罚。 2.国家的刑律。

  • 40 . 服

    服徒刑:服了两年刑ㄧ正在劳改农场~。

  • 41 . 剕

    1.古代五刑之一,断足。

  • 42 . 附加

    见〖从刑 〗。

  • 43 . 腐

    1.即宫刑。古代男子阉割生殖器的酷刑。

  • 44 . 官

    1.古代惩戒官吏的刑罚之一,即鞭刑。 2.官府所用之刑。亦指官府的刑法。

  • 45 . 故

    1.过去判刑而今仍在服劳役的人。

  • 46 . 归

    1.服刑。

  • 47 . 过

    1.滥用刑罚。

  • 48 . 缓

    对犯人所判处的刑罚在一定条件下延期执行或不执行。缓刑期间,如不再犯新罪,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否则,就把前后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 49 . 火

    1.用火烧的酷刑。

  • 50 . 怀

    1.谓畏刑律而守法。

  • 51 . 减

    法院根据犯人在服刑期间改恶从善的程度,依法把原来判处的刑罚减轻。

  • 52 . 讳兵畏

    指慎于用兵和用刑。

  • 53 . 积

    1.指河流。

  • 54 . 即

    1.就刑。谓处死。

  • 55 . 极

    指死刑:处以~。

  • 56 . 僭赏滥

    赏的不是有功的人,罚的不是有罪的人。泛指赏罚不当。

  • 57 . 监

    1.犹监斩。

  • 58 . 教

    1.古代学校所用的刑罚。

  • 59 . 绞

    死刑的一种,用绳子勒死。

  • 60 . 九

    1.周代刑书名。 2.古代的九种刑罚。

  • 61 . 犗

    1.宫刑。

  • 62 . 科

    1.判处刑罚。

  • 63 . 峻法严

    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 64 . 峻

    1.严刑。

  • 65 . 骏

    1.严刑。骏,通"峻"。

  • 66 . 就

    1. 接受刑罚,多指被处决。

  • 67 . 宽

    1.宽缓刑罚。

  • 68 . 苦

    酷刑:受~。

  • 69 . 决

    1.执行死刑。

  • 70 . 决狱断

    受理诉讼,决断刑令。

  • 71 . 军

    1.军中的刑罚。

  • 72 . 酷

    残暴狠毒的刑罚:~逼供。

  • 73 . 丽

    1.谓触犯刑法。丽,通"罹"。

  • 74 . 滥

    1.过量的刑罚;任意判罪或施刑。

  • 75 . 隆

    1.严刑﹐重刑。

  • 76 . 理

    1.掌理刑法。 2.指掌理刑法之官。

  • 77 . 髡

    1.亦作"髠刑"。 2.古代一种剃去罪人须发的刑罚。

  • 78 . 礼

    1.谓使刑罚合乎礼法。 2.礼仪与刑罚。

  • 79 . 临

    1.将受死刑之时。

  • 80 . 连

    1.犹连坐。

  • 81 . 莅

    1.监斩。

  • 82 . 流

    古代把犯人押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

  • 83 . 量

    法院根据犯罪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以及认罪的表现,依法判处一定的刑罚。

  • 84 . 吕

    1.《尚书》篇名。周穆王时有关刑法的文书,由于吕侯的请命,故名。近人有认为是春秋时吕国国君所造的刑书。

  • 85 . 论

    1.论说刑法。 2.判刑。

  • 86 . 能

    1.善于执法用刑。

  • 87 . 墨

    1.古代五刑之一。刺字于被刑者的面额上,染以黑色,作为处罚的标志。

  • 88 . 内

    1.施于内心的刑罚。 2.内心效法。

  • 89 . 虐

    1.残酷的刑罚。

  • 90 . 判

    1.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分。

  • 91 . 免

    1.脱去刑具。秦汉时用罪犯服役,则解除其刑具,谓之弛刑徒。 2.免除刑罚。

  • 92 . 明

    1.明确的法令。 2.指把犯人所犯罪状写在板上,置于其背以示惩罚。 3.严明的刑罚。 4.指严明刑罚。 5.谓以刑法晓喻民众。

  • 93 . 明正典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 94 . 扑作教

    扑:戒尺;教刑:上古刑法的一种。原意为以戒尺责打不遵守教令的人。后多用以戏称责打。

  • 95 . 迁

    1.改变刑法。指不按法律处刑。

  • 96 . 平

    1.公平地处理案件;断案。

  • 97 . 评

    1.批评刑法。 2.判案﹐量刑。

  • 98 . 峭

    1.严刑。

  • 99 . 轻

    1.减省刑罚。 2.犹轻典。 3.轻罪。

  • 100 . 钦

    1.犹钦恤。

  • 101 . 黥

    1.犹墨刑。

  • 102 . 秋

    1.谓秋天肃杀之气对万物的摧折。

  • 103 . 施

    1.行刑。

  • 104 . 肉

    对人的肉体施以残暴动作的刑罚:对犯人禁止使用肉刑。

  • 105 . 赏

    1.犹赏罚。 2.敬词。古代小民称官长施加于自己的刑罚。

  • 106 . 生

    1.死刑以外的一切刑罚。

  • 107 . 三

    1.古代星相家将十二支与五行四方相配,据其生克之理以推凶吉。子卯为一刑,寅巳申为二刑,丑戌未为三刑。凡逢三刑之地则凶。见《协纪辨方书.义例》。

  • 108 . 审

    1.见"审刑院"。

  • 109 . 设

    1.使用刑罚。

  • 110 . 深

    1.犹严刑。

  • 111 . 赊

    1.谓刑法松弛。

  • 112 . 慎

    1.谓用刑审慎。

  • 113 . 上诉不加

    在刑事诉讼中,如被告人一方上诉,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的原则。目的是保障刑事被告人的上诉权。

  • 114 . 上

    1.重刑;极刑。

  • 115 . 尚德缓

    尚:崇尚;德:德政;缓:放宽。崇尚德政,放宽刑罚。

  • 116 . 授

    1.加之以刑罚。

  • 117 . 省

    1.减少或减轻刑罚。

  • 118 . 失

    1.谓当刑而未处刑。

  • 119 . 殊死

    1.斩首的死刑。

  • 120 . 受

    1.遭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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