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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録】开头能组哪些词

更新:
  • 1 .

    1.宋时枢密院承旨起草的文件。

  • 2 .

    1.抄本﹔抄录的副本。

  • 3 .

    1.按名次录用。 2.编次。

  • 4 .

    1.名册。

  • 5 .

    1.即竹使符。为汉代分与郡国守相的符信。

  • 6 .

    1.录尚书事的敬称。 2.宋代南方称押司录事。

  • 7 .

    1.法律上指讯问时记录当事人说的供词。

  • 8 .

    1.宋时中书省承旨起草的一种文件。

  • 9 .

    1.记载官俸等级的簿册。録﹐通"禄"。

  • 10 .

    1.记录。

  • 11 .

    1.图箓预示之年代。録﹐通"箓"。

  • 12 .

    1.谓享受爵禄﹐为官。

  • 13 .

    1.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科考一二等﹐及三等小省前五名﹑大省前十名准送乡试外﹐其馀因故未考者﹐及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经科考者﹐均由学政考试﹐名为"録科"。经录科录取者即可参加乡试。

  • 14 .

    1.绿襕﹐下截加绿的襕衫。文士之服。

  • 15 .

    1.碌碌。平庸。録﹐通"碌"。

  • 16 .

    1.汉刘向录奏和刘歆《七略》的并称。

  • 17 .

    1.传说中的一种异人。

  • 18 .

    1.录公的命令。

  • 19 .

    1.目录。

  • 20 .

    1.收取。 2.捉取。 3.选定(考试合格的人)。 4.记录摘取。

  • 21 .

    1.职官名。晋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隋初以为郡官﹐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元废。清初各部又设录事﹔清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 2.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3.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4.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 22 .

    1.清代都察院公文存档的副本。

  • 23 .

    1.抄录张帖。

  • 24 .

    1.即图箓。图谶符命之书。録﹐通"箓"。

  • 25 .

    1.谓抄家﹐清点登记财产。

  • 26 .

    1.谓省察甄别囚人。

  • 27 .

    1.见"録像"。

  • 28 .

    1.亦作"録相"。 2.用光学或电磁等方法把图像记录下来。亦指记录下来的图像。

  • 29 . 像机

    1.供记录电视图像及伴音信号的机器。通常是指磁带录像机。

  • 30 .

    1.依次录用。

  • 31 .

    1.陆续。

  • 32 .

    1.唐时琵琶曲名。又名《六么》﹑《绿腰》。

  • 33 .

    1.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生员参加科举﹑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録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

  • 34 .

    1.用机械﹑光学或电磁等方法把声音记录下来。亦指用上述方法录制下来的音响材料。

  • 35 . 音带

    1.可以记录声音并重放的磁带。

  • 36 . 音机

    1.把声音记录下来以便重放的机器。应用最广的是磁带录音机。 2.比喻人云亦云﹑缺乏独立思考的人。

  • 37 .

    1.收录任用。 2.采用。

  • 38 .

    1.拘捕并治罪。

  • 39 .

    1.即札子。

  • 40 .

    1.记录并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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