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
- 拼音
- tè bié tí kuǎn quán
- 注音
- ㄊㄜˋ ㄅ一ㄝˊ ㄊ一ˊ ㄎㄨㄢˇ ㄑㄨㄢˊ
- 繁体
- 特別提款權
- 五笔
- cffy kej rj ffi sc
- 更新
词语解释
特别提款权[ tè bié tí kuǎn quán ]
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69年9月建立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作为补充会员国原有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它可以同黄金、美元一样作为会员国的国际储备,用于政府间的结算,或向其他成员国换取外汇等。故又称为“纸黄金”。创设时含金量为0888671克,与美元等值;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曾以十六个国家的货币作为定值标准;现简化为以美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英镑五种货币按一定权数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