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同分
- 拼音
- zhònɡ tónɡ fēn
- 注音
- ㄓㄨㄥˋ ㄊㄨㄥˊ ㄈㄣ
- 繁体
- 眾同分
- 五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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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众同分[ zhònɡ tónɡ fēn ]
⒈ 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
⒉ 谓众人皆能辨别。
引证解释
⒈ 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
引《俱舍论》卷十五:“二由弃捨众同分故者,释由命终。”
⒉ 谓众人皆能辨别。按,实、德、业指事物的实体、属性与名称三方面。
引章炳麟 《国故论衡·辨性下》:“然则名言之部,分实、德、业使不相越,以实、德、业为众同分。”
原注:“凡人思慧皆能别之,故曰众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