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20卷:“挣得这些少家私,却不曾生得个儿子,传授与他,接绍香烟。”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繁衍后代。
繁衍后代,延续香火。《醒世恒言・卷二十・张廷秀逃生救父》:“我辛勤半世,挣得这些少家私,却不曾生得个儿子,传授与他,接绍香烟。”亦作“接续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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