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九回:“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圣旨事例,但凡新入流配的人,须先吃一百杀威棒。”
作主语、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13回:“恐怕行伍中顽劣不遵约束,见面时要打一百棍,名杀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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