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秦策三》:“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得尺亦王之尺也。”
作谓语、宾语;指能得多少就得多少。
惟须认定主见,中外一意,合力坚持,得寸得尺,相机筹办,必可循序就范。清·薛福成《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疏》
粤ICP备20220327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