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内容与《邶风·新台》相承接,《毛诗序》渭“《墙有茨》,卫人刺其上,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公子顽,即昭伯,是卫宣公之子,《史记·卫康叔世家》说是伋之弟。君母,即卫宣公所强娶伋之未婚妻齐女,也就是卫宣姜,是当时惠公之母,故称“君母”。公子顽私通君母宣姜事,《左传·闵公二年》有记载。因为惠公即位时年幼,齐国人为了巩固惠公君位,保持齐、卫之间亲密的婚姻关系,便强迫昭伯与后母乱伦。尽管这是受外力胁迫促成的,但究竟是下辈与上辈淫乱,是最不齿于人的丑闻,确如朱熹所言“其污甚矣”。卫国人民对这种败坏人伦的秽行,当然深恶痛绝,特作此诗以“疾之”。
此诗三章重叠,头两句起兴含有比意,以巴紧宫墙的蒺藜清扫不掉,暗示宫闱中淫乱的丑事是掩盖不住、抹煞不了的。接着诗人便故弄玄虚,大卖关子,宣称宫中的秘闻“不可道”。至于为何不可道,诗人绝对保密,却又微露口风,以便吊读者口味。丑、长、辱三字妙在藏头露尾,欲言还止,的确起到了欲盖而弥彰的特殊效果。本来,当时卫国宫闱丑闻是妇孺皆知的,用不着明说,诗人特意点到为止,以不言为言,调侃中露讥刺,幽默中见辛辣,比直露叙说更有情趣。全诗皆为俗言俚语,六十九个字中居然有十二个“也”字,相当今语“呀”,读来节奏绵延舒缓,意味俏皮而不油滑,与诗的内容相统一。三章诗排列整齐,韵脚都在“也”字前一个字,且每章四、五句韵脚同字,这种押韵形式在《诗经》中少见,译诗力求保留这一韵味。
墙有茨原文
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