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名教中人《好逑传》第一回:“被人打得蓬头赤脚,衣裳粉碎。”
作谓语、定语、状语;用于口语。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八回:“新嫂嫂蓬头赤脚,一定还要亲自替陶子尧打一条辫子,方容他走。”
粤ICP备20220327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