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你可晓得老爷是讲理学的人,凡事有则有,无则无,从不作欺人之谈的。”
偏正式;作谓语;含贬义。
他那番话,都是欺人之谈,你不要上当。
“之”,读作“zhī”,不能读作“zī”。
“谈”,不能写作“潭”。
欺;在这里不是“欺负”的意思。
霸道 (谜底:欺人之谈)
欺骗人的言论。《儿女英雄传・第十六回》:“吾兄这句话是欺人之谈了,她既合你有师生之谊,又把这等的机密大事告诉了你,你岂有不问他个详细原由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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