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宋史・选举志二》:“断章截句,破坏义理。”
作谓语、定语;指抄袭。
割裂、摘取他人的文章、句子,重新组合成为自己的文章。《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三年,臣僚请:『学校、场屋,并禁断章截句,破坏义理,及春秋经越年牵合。』”亦作“断章摘句”。
粤ICP备20220327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