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庄子《庄子・养生主》:“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成玄英疏:“言逃遁天理,倍加俗情。”
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弃惇德而染浇风,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其不渐摩而与汉物化者寡矣。严复《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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