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齐・管仲《管子・明法》:“是故官之失其治也,是主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战国·韩·韩非《韩非子·有度》:“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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