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夺之魄
- 拼音
- tiān duó zhī pò
- 注音
- ㄊㄧㄢ ㄉㄨㄛˊ ㄓ ㄆㄛˋ
- 情感
- 中性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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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奪之魄
- 近义词
- 天夺其魄
更新:2025-10-31 22:34
春秋・左丘明《左传・宣公十五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晋书・温峤传》:“天夺其魄,死期将至。”
作宾语;指临死。
《隋书·杨玄感等传论》:“天夺之魄,人益其灾,群盗并兴,百殃俱起。”
公元594年,赤狄酆舒执政,杀了国君潞子的夫人(晋景公的姐姐),晋国出兵灭了赤狄,杀了酆舒。晋国派赵同向周天子进献狄国的俘虏,赵同的态度很傲慢,刘康公看后很不高兴,骂道:“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上天夺走魂魄。语出《《左传・宣公十五年》:“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比喻人将死亡或遭大灾难。《隋书・卷七十・杨玄感等传・史臣曰》:“天夺之魄,人益其灾,群盗并兴,百殃俱起,自绝民神之望,故其亡也忽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