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冯梦龙《醒世恒言》:“我故倡为析居之仪,将大宅良田,强奴巧婢,悉据为己有。”
动宾式;作谓语、宾语;指将不是自己的东西占为自己所有。
有的人很自私,经常把集体的财产据为己有。
“为”,读作“wéi”,不能读作“wèi”。
“己”,不能写作“已”。
1. 身份证 (谜底:据为己有)2. 私人证件 (谜底:据为己有)
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用。《醒世恒言・卷二・三孝廉让产立高名》:“我故倡为析居之议,将大宅良田,强奴巧婢,悉据为己有。”
粤ICP备2022032739号-1